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2日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各项决策部署,系统总结不动产“带封处置”机制运行成效,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召开不动产“带封处置”机制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带封过户”机制运行情况和实践成效,发布了晋安法院“多元化处置”机制及案例汇编。
发布会上,晋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国志全面通报了晋安法院创新推出不动产“带封处置”机制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亮点成效。
一是直击执行堵点,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该机制聚焦传统“先解封、后过户”不动产处置模式中程序繁琐、周期漫长的结构性难题,通过取消房产处置“必须先行解封”的前置条件,将原本分散在多个环节的审批、协调工作整合为一次性办理,切实避免程序空转,让执行干警集中更多精力投入到财产查控、当事人沟通等核心工作中,有效释放司法“生产力”。
二是统筹安全与质效,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该机制兼顾房产处置安全与质效,通过构建查封状态下的闭环交易机制,将售房款直接打入法院监管账户,有效避免解封空档期的房产处置风险与资金转移风险,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该机制允许对房产进行市场化自主交易,推动房产成交价格更接近市场公允价格,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充分清偿,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深化府院联动,厚植法治营商沃土。为进一步巩固推广不动产“带封处置”机制成效,晋安法院与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全面推动全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完成“带封过户”功能升级,简化企业不动产登记、产权变更、资产盘活等办事流程,以府院联动推动司法服务提质增效,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随后,晋安法院执行局局长岳亮发布并解读晋安法院“多元化处置”机制及案例汇编。该汇编收录晋安法院不动产“带封过户”机制综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带封不动产自行处置工作实施意见及典型案例,系统梳理了多元化处置工作的完整发展进程,相关工作经验获上级法院推广应用,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可借鉴、可操作的实践范本。
下一步,晋安法院将以此次发布会为新起点,持续深化“带封过户”等执行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操作流程、细化适用标准、强化部门协同,让司法创新成果更好惠及群众与市场主体,真正实现护民利、解民忧、暖民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