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22日电(潘楚楚)“法官,我想办离婚,却被重复的婚姻登记卡住了流程,现在正常生活都受影响,您能帮我想想办法吗!”近日,神情焦灼的黄某来到闽清法院,向法官倾诉其婚姻登记难题。
经查,黄某名下出现两段重复婚姻登记,根源在于其首次婚姻登记时相关信息未实现全国联网,二次登记时未如实陈述婚姻状况,最终形成重复登记记录。当黄某意欲办理离婚、重启新生活时,重复婚姻登记成为难以逾越的障碍。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未果后,拟通过行政诉讼撤销在后无效登记。
依据行政诉讼异地管辖相关规定,以闽清县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依法应由闽侯法院管辖。闽清法院始终坚守“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司法初心,聚焦当事人急难愁盼与案件办理堵点,依托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3+N”工作机制,高效开展跨域司法协作,在案件收案后,第一时间流转至属地闽清法院开展诉前化解,为当事人提供就近解纷渠道,实现案件就近协调、便捷处置、高效解决。
案件办理过程中,闽清法院深度践行“礼乐和枫”司法理念,坚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核心导向。承办法官主动靠前履职,组织婚姻登记机关面对面沟通协调,明确“行政诉讼并非终点,实质性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才是根本目标”。经全面调查取证、依法厘清事实后,闽清法院依法制发司法建议书,书面载明重复婚姻登记的事实依据与法律认定,为行政机关依法纠错提供坚实司法支撑。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司法建议书后,打破“无裁判不撤销”的程序桎梏,立即启动纠错程序,依法注销冗余婚姻登记信息,并同步健全婚姻登记信息核查长效机制。黄某的重复婚姻登记记录顺利撤销,核心诉求圆满实现,当场主动撤回起诉,这起行政争议实现诉前实质性化解、案结事了人和。
从“异地起诉”到“属地化解”,从“程序梗阻”到“高效纠错”,本案是闽清法院深化跨区域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3+N”机制、落实“礼乐和枫”全流程调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闽清法院将继续深化与行政机关信息共享、协同化解、源头治理的专项联动,推动更多行政争议止于未诉、化于萌芽,以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民生福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