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十年货款心结 一纸调解化解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在再审审查阶段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仅7500元的买卖合同纠纷。面对案件事实陷入“真伪不明”的僵局,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一裁了之,而是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让这起历时近十年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故事要从两张收款收据说起。原审原告小王手持两张由原审被告小郑签名的收款收据,主张小郑拖欠其水泥砖货款7500元。小郑则连连喊冤,称自己只是工地上的代收人,真正的买主是已去世的包工头。由于小郑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原审判决支持了小王的诉求。拿到判决书的小郑既委屈又不甘,他耗时数月、几经周折,从已故包工头的家属处寻得三张收款收据,其中两张正是小王原审提交收据的第二联。

  “收款收据有两联,第一联是存根,第二联是付款凭证。包工头手里有第二联,说明他已经把货款付清了!”带着新证据,小郑向台江法院递交再审申请,请求启动再审程序纠正原判。

  承办法官王惠萌接手案件后,并未急于下判,而是沉下心细致审阅原审卷宗,细致梳理案件脉络,并主动向原审法官了解案情全貌。在组织双方对新证据进行质证时,王惠萌法官敏锐察觉到案件的“死结”所在:交易距今已近十年,双方对细节记忆模糊,现金支付的交易方式缺乏微信、银行流水等佐证,关键人物包工头已离世无法核实真相。小王坚称小郑未付尾款,小郑则否认自身付款义务,双方对收款收据的凭证性质各执一词,案件陷入了“真伪不明”的僵局。

  “如果简单驳回再审申请,小郑心里的结解不开;如果启动再审,包工头已经去世,事实还是查不清,也可能引发新的诉讼。”多年办案经验让王惠萌敏锐地意识到,无论作出哪种决定,都无法真正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反而可能让矛盾越陷越深。唯有促成双方和解,才是这起纠纷的最优解。

  明确了方向,王惠萌开始了“背对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启动再审程序后可能面临的风险,从举证责任分配、证据提交等方面,告知当事人再审的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以及再审可能面临的结果不确定性。一次沟通不成,就再次约谈;电话沟通不畅,就面对面倾听诉求。在整整一周的时间里,王惠萌反复与双方沟通,既讲法理,也讲情理,一点点消解着双方的对立情绪。渐渐地,双方的态度开始松动。最终,两人达成和解:小郑当场向小王支付3000元货款,并撤回再审申请。这起耗时近十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再审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用司法智慧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找矛盾的最优解,让更多当事人在感受到法律力度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下一步,台江法院将继续深化再审审查阶段的实质解纷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通过完善调审衔接、强化释法析理、探索多元解纷路径,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台江法院 洪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