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17日电(张佳玲)“这笔货款金额不算大,但他们整整拖了三年,一直躲着不结算!”电话那头,A公司代表的语气中满是无奈。而在电话的另一端,B公司代表也连声叹气:“郑助理,不是我们故意赖账,实在是当初负责采购的员工离职,账目交接不清,我们现在也弄不清到底该付多少钱。”
这是一起看似简单却陷入僵局的买卖合同纠纷。2022年,A公司与B公司签订建材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后,B公司以“经手员工离职、货款未结算”为由,三年间对货款支付一拖再拖。在多次催讨无果后,A公司向连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拖欠货款35000元。
立案后,案件流转至青禾调解团法官助理郑祺手中。翻开卷宗,郑祺迅速理清了这起纠纷的来龙去脉——问题的症结在于“账目不清”。他意识到,单纯的法律裁决未必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必须帮助双方理清这笔“糊涂账”。
“得让双方坐下来,面对面把账算清楚。”郑祺做出了决定。
调解当天,双方均带着交易凭证来到了调解室。过程中,郑祺先请A公司代表逐份出示送货单,随着一份份泛黄的送货单铺在桌面上,时间的轨迹被重新勾勒出来。“这是3月15日的第一批板材,有当时采购员的亲笔签名。”“这张是5月份的,也签了字”……每出示一份,郑祺都引导B公司代表逐一核对。
起初,B公司代表仍心存抵触:“时间过去这么久,采购人员已经离职,我实在无法确认。”面对这一困境,郑祺耐心释法明理:“即便经手员工离职,公司作为合同主体,也应对经营行为承担责任。我们今天坐下来,就是为了把事情理清楚,这既是对合作伙伴的交代,也是维护贵公司商业信誉的关键一步。”在郑祺的耐心引导下,B公司代表主动联系离职员工,对每一张送货单进行核实。一个多小时后,这场持续三年的“糊涂账”终于水落石出——双方确认尚欠货款33000元。
抓住这一转机,郑祺趁热打铁,向双方提出和解方案,A公司代表表示:如果今天能够一次性付清,可以放弃主张逾期利息。在事实清楚、账目明确的基础上,B公司代表当场表态:“账算得清清楚楚,我们愿意马上付款!”随即,33000元货款通过B公司账户一次性转入A公司账户。至此,这起延误了三年的货款得到了一次性的清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