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3日电(黄思懿)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司法局高桥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因装货超时产生押车费的运输纠纷。通过快速介入、耐心调解,不仅保障货物及时发车,更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化。
10月初,为将芋苗运往海南某市,张某通过运满满平台联系到货车司机李某为其运货。10月19日下午,李某驱车至高桥镇某村装运芋苗,计划当晚将货物运往海南。芋苗装车后,因装货超时,运满满平台产生200元押车费,李某便向张某讨要,但张某认为李某没有事先告知超时会产生押车费、系坐地起价,故不愿支付。
见张某不支付押车费,李某索性将车停在原地,不按原定计划发货。因货车内芋苗堆积发热,会影响芋苗品质,张某心急如焚,担心继续拖延影响芋苗售价,打算另外联系货车装货,但因运输的芋苗总量达十余吨,张某迟迟找不到合适的货车。张某称若芋苗价格受影响,李某必须赔偿,否则不能离开高桥,双方相持不下,遂向沙县区高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接手案件后,考虑到货物的特殊性,调解员迅速介入调解。现场,当事人双方各自表达自己的诉求,张某称可以继续让李某送货,但李某表示自己现在收到平台的台风预警,货物到达海南不能按时入关,届时芋苗受损、延时送达等损失费用其无法承担,没办法继续送货。见状,张某认为李某早就收到天气预警,根本就是故意拖延、想让张某自行取消订单,李某则称张某污蔑自己,不会再给张某运货。
对此,调解员通过背靠背调解法分别对当事人进行劝说,一方面与张某沟通,表示芋苗需要尽快发货,现在也联系不上新的货车司机,不如支付押车费给李某,继续让其运货。另一方面,劝说李某,双方的交易讲究诚信,既然接下了订单就应该负责,再说现在货运订单有限,不要因为一时的气愤就放弃工作机会。
针对双方当事人担心的损失费用,调解员组织双方协商。最终,张某同意支付押车费给李某,将芋苗交由李某运输,因台风天气产生的损失张某自行负责,李某同意继续运输芋苗,因台风天气产生的误工费自行承担。
该起纠纷涉及金额不大,但亟需化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诉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消解双方的对抗情绪,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避免了“小纠纷”升级成“大矛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