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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平台人员地推骗取信息 柘荣法院:三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不容侵犯,非法买卖必将付出代价!近日,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被告人谭某某等人通过线下地推免费入驻高德地图,骗取商户营业执照和公民身份信息进行贩卖一案,被告人谭某某、孙某、谢某某均被依法判处刑罚。

  经查,2023年11月至2024年9月,被告人谭某某通过在招聘网上发布兼职信息,以每单80元至110元不等的报酬招聘被告人孙某等多名地推人员,以冒充高德地图公司工作人员到线下实体店内谎称可以为商店办理高德地图入驻或定位的方式,让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身份证,由地推人员将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拍照传到谭某某等人组建的微信群,谭某某等人利用获取的商户营业执照和身份证信息在商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注册支付宝企业账户,并将注册后的账户连同营业执照、身份证等信息以每套110元至1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上线获利。

  2024年1月至5月,孙某为获取更多利益,又发展并指使下线人员被告人谢某某,同样以上述方式收集商户信息,再转售给谭某某。2024年5月底至9月期间,谢某某通过微信直接与谭某某联系,谭某某承诺以上述方式每成功注册一个支付宝企业账户给予110元的报酬。

  经调查,被告人谭某某、孙某、谢某某通过出售上述商户和公民个人信息分别获得报酬210886.78元、45131.84元、47320元。

  柘荣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某、孙某、谢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程度,对被告人谭某某、孙某、谢某某分别判处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二十二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的罚金。(供稿人:柘荣法院 林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