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22日电(詹大欢 吴诗园)“这里是厦门边检,经查,失信被执行人陈某正在办理出境手续,请贵院核实情况,是否限制陈某出境?”“情况属实!我院已对陈某采取限制出境强制措施,请拦截!”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法院与厦门边检通过实施限制出境措施,成功打破案件执行僵局,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2016年,陈某与郭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尤溪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要求陈某给付郭某欠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郭某申请强制执行。因陈某去向不明且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进入“终本”程序。
2025年6月,郭某得知陈某打算前往境外务工后,马上将该重要线索提供给执行法官,执行法官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同年8月20日,陈某计划乘坐飞机前往境外,于是便发生了上述一幕。事后,陈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称用身份证购票时提示被限制高消费,抱着侥幸心理用护照购票,没想到在安检时还是被边检工作人员拦下,赔了机票也耽误了行程,后悔莫及。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下,陈某主动偿还郭某4.5万元欠款,并就剩余款项达成了分期偿还的执行和解协议,郭某亦同意对其解除限制出境,待陈某出国务工后偿还剩余款项。
下一步,尤溪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充分运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等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