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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驾考作弊?“包过”成“包刑”

  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7日电(赵逍)近年来,为了提高新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素养,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愈发规范严格。驾校为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驾考,纷纷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培训管理。然而,有些人却动起了“歪心思”,以“驾考太难?花钱包过!”为名,组织考试作弊并从中非法牟利。近日,闽侯法院审结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件。

  小松(化名)是某汽车培训中心教练。2019年12月至2021年2月,小松先后将两名学员介绍给该汽车培训中心负责人小康(化名,已另案判决),由小康组织两名学员前往外省某驾校,以携带微型耳机的作弊方式通过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2021年底,小松通过微信认识另一上家(另案处理),并在上家组织下,介绍一名学员以同样的作弊方式通过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2024年8月,公安机关将小松抓获归案。2025年3月,检察机关以小松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向闽侯法院提起公诉。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松伙同他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生跨省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综合考虑本案案情、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等情形,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小松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各类考试的竞争愈发激烈,考场作弊行为呈现组织化、多样化、隐蔽化等特点,严重扰乱了考试秩序,损害了其他考生的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驾考作为国家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员的“准入门槛”,是安全驾驶的第一道防线,关乎个人生命安全和公共交通安全,驾考作弊不仅有违公平诚信,更透露出对交通安全和社会责任的漠视。本案中,被告人小松作为驾校教练,伙同他人组织学员跨省通过微型耳机等设备进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应依法惩处。

  法官提醒:广大驾校机构及教练应当尊法守法,坚持职业操守,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员。广大学员要认真参加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和考试,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平安出行,当好交通安全守护者,拒绝成为“马路杀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