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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出台民宿“焕新”补贴政策

  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了解到,实验区日前正式出台《民宿“焕新”补贴方案(试行)》(下称《方案》),旨在助力全区民宿提档升级,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申报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新申请备案并通过预审的民宿;二是已完成备案核验并正常经营的民宿;三是必须取得房屋安全结构鉴定报告。同时要求民宿近3年无安全生产事故、行政处罚或重大投诉记录。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补贴标准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方案》明确,补贴金额为装修合同总价的20%,单栋民宿最高不超过6万元。其中,装修材料费用需占合同总价的60%以上,若未达标则按材料费用的20%计算补贴。采取“先申报先得”的原则,每月集中审核,资金用完即止。

  据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公共服务处四级主任科员刘若伟介绍,整个申报流程主要分为6个阶段,前期需明确装修改造内容并签订施工合同,随后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装修改造完成后,方可申请验收;由实验区旅文局牵头组织联合核验;由区直其他部门和第三方公司进行信息校验核对,最后通过审核的名单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此次补贴重点支持民宿的公共空间拓展、消防设施升级、水电管网改造等项目。希望通过‘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鼓励更多民宿业主参照《民宿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进行提升改造,进一步优化旅游服务品质,助推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刘若伟说。(张哲昊 林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