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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法院创新解纷模式 为不当得利纠纷筑牢“执行保障”

  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联合南平市某公证处,首次适用“调解+公证”机制成功化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

  据悉,某公司与劳动者张某解除劳动关系时因工资核算失误多付一个月薪资,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建阳法院通过“法院+公证”联动平台,将案件委托至公证处特邀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公证调解员运用丰富的调解经验,以法理情交融的调解策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

  此时,某公司提出:如果张某后续还是拒绝归还,公司仍需要通过诉讼来维权,这无疑会增加维权成本。对此,法官向他们介绍首次试行的“调解+公证”机制,并详细讲解具体操作流程。最终,在法官和公证员的协作下,双方顺利完成调解协议的公证,消除了当事人的顾虑。

  据介绍,“调解+公证”模式是建阳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公证处派驻工作人员常驻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提高纠纷化解效率,缩短案件周期,并借助公证进一步巩固调解成果,在增强对违约方法律震慑的同时,降低债权人在维权过程中的风险和成本,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下一步,建阳法院将此案为范本,持续深化拓展"调解+公证"机制应用,推动公证、金融等专业力量深度融入解纷链条,更好地促成案结、事了、人和。(建阳法院:谢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