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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服务下沉基层 长汀法院化解跨时16年的村企土地转让积案

  “这个合同是2009年签的,村委都换届好多次了,这笔钱能有着落,太不容易了!”近日,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村居法官+”调解模式,通过实地走访、释法说理、政策解读等方式,成功调解一起长达十六年的村民委员会与村民之间土地转让合同纠纷,有效维护了乡村的和谐稳定。

  据悉,廖某系某村村民,2009年,廖某与该村委会签订店面、空地转让合同,并支付了转让款。廖某已投入部分建设资金,但由于其他原因致使案涉地块至今未能实现开发建设,后双方达成新的协议,村委会同意退还合同款项并补偿廖某前期的投入损失。变更协议达成后,村委会未能及时退还款项,也未交付可以使用的土地。期间,廖某多次向村委会主张权利,但因村委多次换届,未能履行协议。经多方力量调解也未有成果。无奈之下,廖某诉至长汀法院要求村委会返还转让款,并赔偿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长汀法院村居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双方都有解除合同意愿,但在返还的具体金额始终存在较大分歧。考虑到合同签订时间较为久远,合同无法履行将对双方的造成不利影响。

  对此,村居法官充分发挥纠纷疏导职能,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并多次前往纠纷现场实地了解案涉地块情况,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找准纠纷解决难点堵点,引导双方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最终,在村居法官、镇干部的共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一起长达16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下一步,长汀法院将继续深化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积极创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一村(居)一法官”工作机制,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用脚步走出优质司法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纠纷,助力无讼村居建设。(长汀法院:兰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