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明溪检察聚焦 “三个管理” 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22日电(黄也)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部署要求,从简单的数据管理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现代化检察业务管理转变,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目标任务,细化业务、案件、质量管理举措,充分释放检察管理整体效能,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据了解,明溪县检察院立足“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需求,成立“三个管理”领导小组,落实检察长和检委会的宏观管理,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质量把关,每季度对该院检察办案质效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关注研究“三个结构比”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的类案分析;健全完善“四张清单”,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规范检察权正确行使,结合业务部门自我管理和案管部门专门管理,推动检察管理一体化运行。

  明溪县检察院加强案件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案件进出口的把关和监控,实行对案件各环节办案流程的“闭环管理”,强化对超期办案、简案慢办等问题的督查力度,把期限内办结案件作为底线要求;加强流程监控,完善“日查询、周分析、月研判、季考核”机制,重点核查案卡填录、文书质量等细节,优化完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整改的业务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强化检察官自我管理主体意识,实行“案件承办检察官办结前自查、归档前办案人员再自查、业务部门组织交叉核查、案管部门检查”的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机制,规范案件办理程序。

  明溪县检察院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引导检察官办理每一起案件都以打造“样板案”为目标。该院成立听庭评议小组,强化“听、评”工作,提升检察官出庭应诉能力;成立案件质量专业评查小组,结合“查-评-析-讲”四环节,推行重点案件检委会评查、常规案件随机抽查,通过交叉评查、全员评查,提升评查覆盖面和时效性,实现“每案必检”;强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融合贯通,做实检察环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化听证工作和人民监督员“参与+结果反馈”工作,发挥外部监督案件“巡检员”作用,助力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此外,明溪县检察院还把 “三个管理” 结果与评先评优、司法责任追究、检察考核紧密结合,突出优秀理论调研文章、优秀案事例等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追责惩戒机制,对案件质效差、多次被通报的,及时启动责任追究,确保依法依规履行检察职责,倒逼案件质效提升,实现以管案促管人,以管人助管案;定期开展检察业务能力练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培养综合素质更高的检察人才;突出党风廉政教育,推进纪律作风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据介绍,明溪县检察院将落实落细“三个管理”,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机制,积极推动“三个管理”落地见效,以高质量检察管理保障和促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