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丽玲,三明市明溪县司法局雪峰司法所所长、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人民调委会调解员。她以勤干、实干、精干的工作作风,始终履行一名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在“维护侨乡平安、促进一方发展”的道路上坚定前行,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全省政法系统首届“巾帼最美”系列“最美女人民调解员”,三明市“最美家庭”。
她走村入户,为侨胞搭起连心桥,是百姓称赞的好干部;她情系群众,为侨眷解开纠心锁,是当事人认可的调解能手;她扎根基层三十载,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她积极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为辖区和谐稳定奉献一己之力。
为侨“抓调解+连纵横”
为侨胞搭起连心桥
邓丽玲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开启“一站式”多元调解模式。
她发挥“网格+村(居)+镇调委会”三级“纵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的作用,在全镇辖区内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格局。
全力做好与辖区派出所、法院、信访等部门的“横向”联动,通过合纵联横,形成合力,满足不同类型不同人群矛盾纠纷化解的多元需求。如某小区物业纠纷,因欲解聘物业的业主及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多数在国外务工,她多次联合法院、住建局、辖区居委会共同商讨调解方案,主动通过委托代理、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远在他乡的侨胞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妥善化解了这起群体性纠纷。
“顺民心+纾民意”
为侨眷解开纠心锁
雪峰镇地处明溪县城关,出国家庭多,留守老人、儿童较多,历来矛盾纠纷量大、复杂、多样、突发。邓丽玲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近30年来,始终坚持热心服务群众,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耐心细致开展调解工作,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促人,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千件。
辖区郑阿姨、杨爷爷分别独自居住,子女都在国外务工,郑阿姨多年前购买了杨爷爷自建房中的一套,2人成为邻居。然而,随着房价上涨,这套房增值近10万,杨爷爷认为郑阿姨花言巧语“欺骗”自己不懂行情,要求郑阿姨将房退还。郑阿姨觉得杨爷爷无理取闹,双方互相指责、谩骂,邻里关系极为紧张。
双方在外子女都非常着急,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为邻里“破冰”,邓丽玲利用社区召开“居民夜谈会”时机,用“法、情、理”向杨爷爷解释此种情况不构成法律上的“欺骗”,房价波动是市场风险,且郑阿姨投入了十几万进行装修,退房“于法、于情、于理”都没有依据,郑阿姨也表示希望能和杨爷爷和平相处。经调解,杨爷爷解开“心结”,双方握手言和,子女们在外也能安心工作。
“守公心+护大局”
为侨企增开直通车
邓丽玲始终认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既要保证群众利益,又要维护发展大局。她聚焦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针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金融借贷、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提供专项调解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及时调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有效助力民营企业解决矛盾纠纷。
某企业与黄某达成项目施工协议,但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费用的问题产生纠纷,邓丽玲在了解到情况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提出解决争议纠纷的法律意见。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致同意某企业支付前期施工费用后双方解除项目施工协议,企业重新启动招投标程序,有效推动了企业项目施工的进度,解决了该企业的燃眉之急。
“筑基石+强治理”
为侨乡浓厚“法治味”
人民调解员要能调、善调,但是稳定发展大局,普法才是根本武器。“我们要像蒲公英一样,播撒法治种子,让群众从每一次法律宣传中,感受到‘看得见’的实惠,从每一起矛盾调处中,体会到‘摸得着’的幸福。”近年来,邓丽玲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等法律“七进”活动达百余场次。她不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各村(居)法治阵地全覆盖,帮助群众走出家门就能轻松快乐学到法。此外,邓丽玲同志始终坚持在调解的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普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努力达到调解纠纷一小件、普法教育一大片的效果。
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邓丽玲常说:“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这些称呼背后不只是个职务,更是人民群众对‘它’的期盼和呼唤。我将在自己的岗位上倾注最大的热情,担起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应担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