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0日电(张天助 张天明)日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收到某小区业主送来的锦旗,对法官积极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找准问题堵点痛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表示高度肯定和感谢。
蔡某与方某甲、福清某地产公司、某贸易公司、方某乙、陈某、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三明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执行人蔡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本金1642万元及利息等。
在执行过程中,三明中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福清某地产公司坐落于福清市某小区的土地使用权。
由于土地使用权被查封,购买了某小区房产的200余户业主无法办理房屋的产权登记。为此,以小陈为代表的部分业主向三明中院提出解除对案涉土地的查封,以便于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要求。
鉴于该案涉及业主众多,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和防范化解涉房地产重大风险的目的,且考虑到查封土地与房产的高度关联性无法单独处置等因素,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并动员双方尽量达成和解。最终,做通了申请执行人蔡某的思想工作,其于2024年7月31日提交书面申请,执行法官于8月6日到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解除对案涉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目前,小陈等业主已陆续开始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