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9日电(何磊 关丹丹)近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新店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一起因门前空地使用导致兄弟隔阂十多年的纠纷妥善化解,当事人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并即时履行补偿责任。自此,反目的兄弟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延续亲情纽带。
据悉,晋安区寿山乡长基村汪某甲与汪某乙系同胞兄弟,两人各自成家后互为邻居,因年久、添置附着物等原因,双方屋前空地分界标识和归属情况不明晰,导致兄弟二人多次因空地使用问题发生口角纠纷。十多年前,汪某甲原计划在门前空地盖房,却因汪某乙不同意而被迫搁浅。近期,汪某乙也有意在该空地盖房,汪某甲遂运来沙土堆放以示反对,兄弟俩再次发生激烈争执,后双方闹到村委会,且均有起诉到法院的意向。
新店法庭通过定期“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席会议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为避免矛盾激化,推动纠纷源头化解,当即启动联动机制,与寿山司法所、寿山派出所、寿山综治中心共同会商调处方案。
在充分了解情况后,新店法庭法官何磊意识到农村矛盾纠纷往往夹杂着亲戚关系、邻里关系,有情感问题,也有利益纠纷,如若调解处理不当,将对和美乡村建设造成不良影响。在“一庭两所一中心”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的支持配合下,何磊随即组织汪某甲、汪某乙二人开展调解工作,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并结合宅基地使用权等案件审理实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努力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切实把握双方的感情契合点、巧妙寻求矛盾化解的突破点,着重情绪疏导,缓解兄弟双方对立情绪、推动化解家事矛盾。
最终,兄弟俩当场达成和解并签署调解协议,一方将空地让出,另一方当场支付三万元补偿款,自此,兄弟俩解怨释结,围堵双方十多年的“心墙”终于被拆除。
该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晋安法院运用“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动机制,延伸审判职能,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将矛盾纠纷止于萌芽、解在诉前、就地化解的又一个生动实践。
近年来,晋安法院积极践行“百姓事无小事”理念,始终把构建和谐家庭关系放在调解工作的突出位置,有力促成互谅互让、事心双解,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接下来,晋安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靠近解纷的地缘优势,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聚焦履职尽责,定分止争,不断提升解纷能力和调解质效,助力法院多元解纷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让司法服务有速度更有温度,助推高品质中心城区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