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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一庭三所”同发力 共绘解纷好“枫”景

  近日,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和平法庭联合邵武市司法局和平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成功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邓法官您好,我们这有一起因光伏板块掉落砸坏村民屋顶引发的赔偿纠纷,需要法院介入,共同调解。”接到和平司法所打来的电话,和平法庭法官邓林泉将手头上的事情安排好后立刻赶往和平镇了解情况。

  原来,和平镇鹿口村村民谢某家屋顶被深圳某公司安装的光伏板砸坏,又因连日雨水不断,导致谢某家中家具和墙面不同程度受损,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产生纠纷。

  调解过程中,“一庭三所”工作人员共同发力,通过“背靠背”和“面对面”的方式,充分了解了双方的诉求,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邓法官以审判过的类似案例释法析理,在调解员们诚心、耐心、细心的沟通下,双方的赔偿差距逐步缩小,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由深圳某公司一次性赔付谢某1.3万余元了结本案。

  此举是和平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运用“庭所联动”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邵武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庭所联动,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互补共促,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化解纠纷渠道,共同描绘基层治理好“枫”景。(邵武法院 邓林泉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