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福建宁德:“未”爱赋能 护航成长

  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27日电 (黄晓萍)“未”爱赋能,护航成长。近年来,福建省宁德市两级法院把少年审判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让少年审判这一“特殊的希望工程”在法治沃土上开花结果、枝繁叶茂。

  福安法院就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吴进阳 摄
福安法院就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吴进阳 摄

  填补“监护真空”

  “我实在养不起他们了。”古田县法院在审理一起由民政局提起诉讼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时,被告林某某当庭表示自己没能力履行小明兄弟俩的监护职责。

  2018年11月至2020年10月,林某某先后将新生儿小明、小华卖给他人。案发后,小明、小华被公安机关解救,但因父亲林某某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母亲吴某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两个孩子陷入“监护真空”难题。

  办案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林某某夫妻目前仅靠微薄的社保养老金、残疾补助金和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补贴等维持生计,而其亲属和所在村民委员会也表示没有抚养小明兄弟俩的能力。据此,古田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吴某某、林某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古田县民政局作为小明、小华的监护人。

  这是宁德法院把对未成年人优先保护落到实处的一个“小案”。从审判理念到审判机制,宁德法院不断求索,推行“少年+家事”归口并轨审理模式,形成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一体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我们针对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发出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建议4份,联合妇联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失职’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实现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宁德中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章鸫说。

  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宁德法院审结各类少年家事案件337件,调解撤诉率达57.86%,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2份,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104人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45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309份,以法之名,为失职家长“补课”。

  周宁法院组织法官前往周宁县第四小学开展“预防性侵害”专题法治教育讲座。李慧 摄
周宁法院组织法官前往周宁县第四小学开展“预防性侵害”专题法治教育讲座。李慧 摄

  点亮“回家的路”

  在福安市法院审结的一起抢劫案件中,14岁的小李因怀疑同学小张偷盗,产生非法占有的念头,喊来“兄弟”小林、小佳以暴力手段从小张等3人处抢得财物。

  案发后,承办法官发现小李三人仍是在校生,因平日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引导,染上不良习气。“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他们的人生,绝不能因一次‘犯错’影响他们终生,要给他们‘无痕’回归社会的机会。”承办法官思忖。

  在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向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并将案卷依法封存,为他们重走人生路解除“后顾之忧”。

  2023年以来,宁德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罪犯175人,犯罪记录封存率达80.57%。“我们坚持将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涉少刑事案件全过程,对符合缓刑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尽量适用缓刑,并依法封存犯罪记录,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宁德中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郑新星说。

  经过多年实践,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心理咨询、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庭教育等机制已在宁德法院落地生根。同时,宁德法院还积极实施多元关爱行动,与民政、教育、妇联、团委等17个部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选聘“山海护未”社会观护员,开展困境特殊儿童帮扶救助……这些经验被反复践行,不断完善。

  宁德中院开展“与法童行 未你守护”法院开放日活动。黄连清 摄
宁德中院开展“与法童行 未你守护”法院开放日活动。黄连清 摄

  播撒“法治种子”

  “开庭!”随着“审判长”法槌落音,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拉开序幕,宁德高级中学120余名师生走进宁德中院,沉浸式体验庭审全流程。

  把审判台变讲台,法官们结合身边真实案例,以案讲法、以法论事,通过“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的方式,将法律的种子播撒在青少年的心田。

  这样的普法活动,在如今的宁德已成常态。近年来,宁德两级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将乡村、社区、学校作为开展法治宣教活动的主要场所,创新活动形式,精心打造“点单式、互动式”普法套餐,努力让青少年听得进、弄得懂、记得牢。

  屏南县法院推出“法官+半月谈”普法宣传机制,法官进村居先锋队为农村孩子们带去一堂堂生动的“普法公开课”;福安市法院创新运用原创漫画普法宣传模式,为枯燥的法律知识赋予鲜活的色彩;宁德两级法院123名法官受聘担任125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搭建青少年法治教育院校共建机制,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课程……

  宁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振朝表示,将继续探索少年审判工作的新模式新机制,着力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上下功夫,用更加夯实的“案内”工作,更加精细的“案外”治理,促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迈向更高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