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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干戈

  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10日电(缪拯民)近日,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校园霸凌侵权纠纷,通过法官的倾情劝解、释法析理,一起剑拔弩张的校园侵权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2022年12月17日18时许,原告彭某某在宁德蕉城区某学校门口被郑某某、陈某殴打并拍摄殴打过程的视频。同年12月20日,彭某某父母向蕉城区金涵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民警协同当地司法所组织双方父母进行多次调解,但均协商未果,原告法定代理人诉至蕉城法院,要求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4166元。

  虽然此民事纠纷案件标的额不大,但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这一特殊性,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从情理、法理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角度入手,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分别对涉事学生家长进行了深入的法治教育,经过2个多小时的情、理、法的释法析理,最终由被告监护人当面向原告监护人赔礼道歉,并签订调解协议,此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法官提醒到,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青少年正处于成长的关键阶段,日常生活中家长、学校要重视对未成年的教育和引导,要履行好监护职责,时刻关注孩子的身心发展,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和价值观念,避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让孩子远离身体和心理的伤害。发生校园欺凌时,应以救助为主、适度惩戒、快速反应、低调弥补,切忌“冷眼旁观”“以暴制暴”,既不要做受害者,也不要做施暴者。作为学生如遇校园欺凌,一定要学会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和生命,积极寻求家长、老师和公安机关的帮助,不要因为受到威胁而害怕,也不要因为担心报复而忍气吞声,不能让容忍和退让成为施暴者再次实施校园欺凌的助推剂。

  社会各界要凝聚共识,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家庭、学校、社会都要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杜绝校园欺凌,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