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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方通报两起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3月21日,厦门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战果,并曝光两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在互联网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受“流量经济”刺激,网络谣言的内容广度、传播速度、更新频率、影响范围以及社会危害性等都在显著增强。

  2024年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根据公安部专项行动部署,厦门警方坚持打防管控一体推进,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全链条、全平台、全领域打击力度,近三个月来累计依法办理涉网络谣言案件25起、行政处罚25人,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网友刘某(化名)为博关注,编造发布不实视频及信息,被依法行政处罚。刘某(化名)平时为图消遣,曾拍摄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开太快摔倒或不小心撞到路人摔倒的照片存在本人手机上。2024年1月13日,为了吸引点赞和关注,刘某将手机中的这些图片配上杜撰的文字:“震惊!小哥被汽车以100码速度撞倒,没走两步喷血而死!”,并发布至抖音平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月26日,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对刘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网友小陈(化名)为吸引眼球,借助他人AI制作的视频杜撰传播不实信息,被依法行政处罚。2024年1月26日,网友小陈(化名)道听途说同安某地捕获一条蟒蛇并放生。小陈在网络上找到一条疑似他人AI生成的大蟒蛇视频,并重新配文“同安某村今天抓了300斤的蟒蛇,肚子里吃了两只羊和几只鸡,打了麻醉才抓住”。为博眼球、图娱乐,小陈还将该不实信息以及AI生成的大蟒蛇视频转发至微信群,致使该不实信息、视频大量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月2日,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对小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在网络上随意转发传播虚假信息,或是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故意伪造信息、蹭热点、带节奏,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厦门警方将持续加大网上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行为,依法处置相关造谣传谣的网站、平台和网络账号,请广大网民严格规范个人网上言行,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携手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记者 刘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