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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惩醉驾 安全驾驶记心中

  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29日电(叶水清)民之所需,行之所至。为了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司法服务更近民心,近日,闽侯法院联合闽侯检察院、闽侯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基层开展“大巡回 大联动”巡回审判暨醉酒危险驾驶新规宣讲活动。

  为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让典型案例成为群众的法治公开课,闽侯法院法官从“坐堂办案”到“送法上门”,前往闽侯县甘蔗街道三福社区活动中心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公开审理一起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家门口的法律课堂,吸引了众多社区群众前来围观。

  “现在开庭……”,伴着清脆的法槌声,一场庄严的巡回庭审正式开始。

  2023年11月14日20时,被告人张某与朋友在饭馆吃饭并饮酒。用餐结束后,张某到酒店继续饮酒。次日0时,张某驾驶小型轿车从酒店驶出,行至某高速路段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张某驾驶车辆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32.91mg/100ml,属醉酒。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庭审现场秩序井然。鉴于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且无新规第十四条中“一般不适用缓刑”的情形,依法从轻处罚,该案当庭宣判。法院以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张某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开展法庭教育,劝诫群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下一步,闽侯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不断织密普法点线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持续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闽侯贡献司法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