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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跨域司法协作 共筑闽湖生态屏障

  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8日电(张英灿 邓锦军)为进一步加强闽湖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日前,福建大田法院与德化法院、尤溪法院、闽湖发展中心在大田县湖美乡召开闽湖流域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联席会。大田县副县长、湖美乡党委书记陈博天,大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有章,德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金碧,尤溪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岳山,闽湖发展中心主任余道钟等出席会议。

  当天上午,三家法院及闽湖发展中心在大田县湖美乡高才村召开座谈会,共享闽湖环境数据,并围绕闽湖流域司法协作机制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协作方向展开深入研讨,对在司法保护闽湖生态环境中遇到焦点问题进行磋商,总结分享工作成效,就合力保护闽湖流域生态环境提出了新的意见建议。

  会后,三家法院及闽湖发展中心还到闽湖流域大田段开展联合巡湖执法活动,实地查看高才国控断面监测点运行及附近水质情况,对闽湖周边环境、水资水质进行实地巡查。

  据悉,这是今年3月签订闽湖流域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后,协作单位第三次聚在一起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定期碰头磋商,三县法院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不断加强加强沟通协调,在生态环境跨域司法保护领域统一司法理念、司法政策、办案标准,协同司法行动,凝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

  下一步,“两地三县”法院和闽湖发展中心将在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在制度上彼此借鉴、治理上互相补充、法律适用上形成共识,在闽湖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上不断加强信息共享、数据互联和工作联动,为闽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