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16日电(李婷 廖应琼)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
普法宣传进社区
8月14日,沙县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府前社区开展生态环境法治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普法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册、设置普法小游戏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耐心地为群众解答关于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增殖放流促修复
8月15日,沙县法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等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以司法力量助力生态修复、守护绿水青山。此次活动在东溪高桥马山河段投放鲢鱼、草鱼等鱼苗共计10000尾,用以鱼养水、以鱼净水修复生态。
下一步,沙县法院将继续延伸职能,在扎实做好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活动,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