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16日电(沈舒)在8月15日全国首个生态日,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诏安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干警进红星乡开展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
“摆摊”上街,为群众普法
诏安法院干警在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利用现场咨询台,开展以“筑牢生态法治屏障,守护诏安绿水青山”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向来往群众分发《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致广大花卉经营企业及花卉爱好者的一封信》等宣传单。
针对群众咨询进行细致解答,向群众讲解了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普及了福建省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保护生态资源,共同守护诏安绿水青山。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通过普法宣传活动,使群众更具体了解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提升了群众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意识。
座谈交流,为生态护航
普法宣传后,诏安法院干警来到红星乡政府,与红星乡党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8.15全国生态日座谈会。
会上,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交流,了解红星乡生态环境保护现状,重点针对县域近年来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例,如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滥伐林木罪等,列举了违反环保法规常见的几类问题,送法下乡,以案释法,同时法院干警围绕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职能,与各部门就推进良性互动联动协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进行细致交流。
通过此次座谈会,进一步促进了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形成更加高效协同的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下一步,诏安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司法联动,加强与各部门、乡镇的交流对接,切实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县域的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