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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检察院全力护“未”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

  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19日电(林瑜 曾建芬)马尾区检察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牵头多部门开展护“‘未’成长,远离电子烟”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及电子烟危害宣传,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联合多部门会签保护机制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监管合力和长效机制,区检察院联合福州市城北烟草专卖局、区公安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协作协议》,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及协作内容,从加强查处监管、预防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细化各部门岗位职责,由法治副校长配合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加强对在校生吸食电子烟线索的关注和收集,发现有向在校生售卖电子烟、校园周边区域售卖香烟或电子烟,以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互通,通过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电子烟市场日常管理和监管的动态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专项活动督促整改

  牵头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摸排了解辖区电子烟的售卖情况,充分掌握辖区电子烟实体店的数量、分布、规模、品种等,对摸排发现的6家电子烟实体店铺造册登记。联合福州市城北烟草专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走访校园周边的烟草销售点,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无证经营的行为,是否在显著位置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的标识,向商家进行法律法规再宣讲,强调了电子烟等烟草制品对未成年人健康的危害,要求经营者切实履行市场主体责任,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引导电子烟实体店铺合法规范经营。

  宣传教育确保法律知识入脑入心

  紧抓 “开学季”、“禁毒日”、“禁烟日” 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视频、讲授法治课等手段,借助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新闻媒体、行业网站等多种渠道,让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联合福州市城北烟草专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青少年,请远离电子烟》国旗下讲话、普法宣讲,用详实的数据、生动的案例分析电子的危害性,号召广大师生自觉远离电子烟。组织辖区学校利用课间操时间、班会时间滚动播放电子烟相关宣传视频,向辖区发放自制的“守护成长,未爱起航”远离电子烟宣传手册4000余份,制作展板3块轮流在辖区学校学生上放学必经路段摆放,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