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19日电(黄燕)5月18日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十六届第八十五次审判委员会,审议法院与检察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协作等议题。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吴金喜列席,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谢开红主持会议。
此前列席审委会的议题主要集中在案件,此次议题不仅属于“与检察工作有关的其他议题”,而且涉及两院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协作,是厦门市司法实践的新突破,对于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具有积极的意义。

谢开红表示,与检察院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是贯彻最高法张军院长能动司法要求的重要举措,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共同探讨改革工作,有利于法检两家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更好推动改革走深走实。下一步,市中院将与检察院进一步深化合作,全面启动审判阶段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并积极从商事审判角度切入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共同为厦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吴金喜表示,立足新形势、新要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由“一家独奏”发展为“多家联合”。希望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合力、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携手推进改革走深走实。准确把握创新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并全面推开的主要目的。建立健全“检察+法院”工作机制,共同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改革由检察环节向审判环节延伸,打牢落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坚实基础,最大限度挽救可以矫治的企业,扛起更好发挥司法功能服务经济发展的政治责任,助推我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持依法稳慎,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统一。始终坚守“严格依法”这条红线。坚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探索创新,确保改革“合规”、稳健。加强内外部监督,抓住合规考察、合规成果运用等重点环节,充分用好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严管”制度化,防止“厚爱”被滥用。始终秉承“积极稳慎”探索精神。坚持能动履职,用好用足司法政策,稳慎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持续探索优化改革适用条件,加强合规结果的运用和互认,注重行刑衔接,落实对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保护,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规改革“厦门经验” 。注重调查研究,围绕深化企业合规改革开展联合调研,针对改革中的法律适用和程序设计问题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注重沟通联络,通过健全完善衔接机制,加强会商研讨、信息通报、同堂培训等工作力度,在互学互鉴中提升业务素养。注重总结提升,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前端治理与末端处理并重,努力从个案治标推动行业治本;共同加强经验总结,努力为改革工作的制度成型、立法落地提供厦门方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