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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活封仅用一日 晋安法院跑出执行加速度

  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20日电(晋研)2月15日,晋安法院跨省活封被执行企业生产设备,仅用一日,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申请执行人福建某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93.67万元及利息等。日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在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存放有1500套生产设备、模具等。

  执行法官随即将该案恢复执行,并即刻行动,连夜启程前往安远县。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法院依法查封了该处生产设备、模具等。执行法官经现场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企业今年已复产复工,需要上述已查封生产设备、模具进行生产经营。

  法官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针对被执行企业已复产复工,急需生产设备、模具这一情况,法官从平等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出发,灵活采取活封措施,已查封的生产设备、模具交由被执行企业保管、使用,以保证被执行企业能够继续生产经营,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纾解了被执行企业困境,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查封当日双方即达成执行和解。

  今后,晋安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的行动部署,强化执行创新意识,优化执行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解企忧、纾企困,为企业争取经营发展空间,为建设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