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12日电(许达夫)近年来,网络投资理财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犯罪分子抓住人们想要“钱生钱”的心理,设下圈套,诱骗受害人“投资”虚假投资平台,最后让受害者落得血本无归,一夜“暴负”。日前,宁德中院审结一起关于“网络虚假投资理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案件
2020年7月起,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经预谋共同出资组建工作室实施电信诈骗获利。被告人李某乙购入可后台修改涨跌数据的虚假投资理财“新能源”APP,后招募人员实施诈骗,各被告人通过添加微信好友,以聊天培养感情的方式鼓动对方投资,之后通过App后台修改数据造成投资亏损假象以获利。该团伙通过上述手段共骗得被害人钱款共计64万余元。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乙等七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各被告人共同多次诈骗,李某甲、李某乙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实施犯罪;贤某甲、李某丙、李某丁、余某甲、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据此,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甲等7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十年八个月不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虚构所谓“投资理财”为手段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群投资理财的需求不断增加,不法分子抓住部分群众渴望投资理财增加收益的心里,先购买可后台修改涨跌数据的虚假投资理财App,然后添加被害人微信好友,再通过聊天培养感情的方式鼓动被害人在上述APP中投资,一旦被害人投入钱款,被告人就会通过APP后台修改数据造成投资亏损假象以获利。
希望广大群众在网络投资理财产品过程中,不要轻信所谓“高回报”,不要盲目相信陌生人介绍的投资平台,应当充分认识理财投资所具有的风险性,谨慎作出投资理财的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