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福州中院召开“涉台司法交流研究福州分中心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特邀咨询员、特约研究员聘任大会”,与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江夏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聘请18名特邀咨询员和12名特约研究员,标志着福州法院涉台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迈上新台阶。
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丁仰豪介绍,“涉台司法交流研究福州分中心”建设突出涉台司法研究、智库咨询、实践实验、融合交流、成果展示、人才培养六项功能。采取审判专家审判实务研究团队、台港澳办政策研究团队、学者学术研究团队、台胞陪审员、调解员顾问团队“四位一体”合作互动模式,共同参与研究中心建设。

丁仰豪院长表示,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和特邀咨询员、特约研究员聘任,是福州中院以涉台司法交流研究福州分中心为依托,深化与战略合作机构、特邀咨询员、特约研究员精诚合作,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推动院校学术合作、促进研究成果转化的又一具体举措,将力促形成具有学术和应用价值的成果,努力打造更多独具福州特色的创新经验、司法品牌、精品工程。
会议上,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玲宣读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聘请黄辉、黄海森等个人为涉台司法交流研究福州分中心特邀咨询员、特约研究员的决定》,并与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江夏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会的领导为聘请的18名特邀咨询员和12名特约研究员颁发聘书。
据悉,受聘人员中既有政协委员、高校专家学者、市台港澳办人员、市检察院代表,也有具备较高威望的台胞台企代表、台籍人民陪审员、台胞调解员及台籍教师、台湾地区在大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等,有助于实现资源汇萃与智慧汇集,合力推进涉台司法交流研究工作。
记者从会议了解到,涉台司法交流研究福州分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举措,举办涉台审判实务沙龙、建立榕台学术交流论坛、组建两岸法律专家学者交流网络平台等活动,实现资源整合、智慧聚集、推进合力、品牌创新,努力在促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中彰显司法作为。
省法院二级巡视员陈本亮、省台港澳办二级巡视员翁林楠、福建江夏学院副校长刘慧宇、福州市台港澳办主任邓达木、四级调研员陈斌以及来自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江夏学院三所高校的法学院领导、教授们莅临本次会议,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到会指导,福州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出席本次会议。(记者 林先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