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信网络诈骗的黑色产业链中,“卡农”二字是一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专属代号。所谓“卡农”,是专门为电信诈骗等上游犯罪“洗白”赃款的人员,通过租借、收购他人实名银行卡,流转、转移诈骗赃款,帮助犯罪分子隐匿违法所得,是电诈犯罪链条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也是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
日前,就发生了一起典型的“卡农”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案件。经查,张某、黄某、白某三人结成团伙,专门搜罗人员提供实名银行卡接收上游诈骗赃款,同时联动朱某、罗某、冯某组成的“跑分”团队,分工配合、协同作案。短短半个多月时间,六人团伙累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均超万元,涉嫌刑事犯罪。
案件侦办终结后,法院一审依法对张某、罗某等六名被告人作出刑事判决,对其犯罪行为予以精准定罪量刑,同时依法扣押涉案赃款4万余元,判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注重夯实源头证据基础。从常规办案视角来看,该案定罪准确、量刑合规,刑事案件的核心办理流程已然完成。但在检察机关的办案理念中,司法办案从不是“一判了之”,刑事案件的公正,不仅体现在对犯罪分子的惩处,更体现在对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对涉案财物的精准处置上。
看似普通的“小案”,背后牵连的是受害群众的切身财产损失。秉持高质效办案理念,仓山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没有止步于既定判决结果,而是聚焦涉案财物处置这一容易被忽视的司法细节,对该案涉案资金的来源、性质、权属、处置流程开展全维度复核审查。
案件时隔日久,涉案人民币冠字号已无法直接识别,给资金溯源工作带来不小阻碍。为查清每一笔钱款的真实去向和权属,承办团队开展精细化核查工作。检察官逐一核对涉案账户,期间无任何其他资金转入,取现款项与被害人被骗资金形成直接对应关联。结合全案资金账目核算,涉案总取现金额6万余元,扣除被告人置换现金、支付“卡农”报酬的部分后,在案扣押的4万余元赃款,完全处于合理区间。通过穷尽侦查、审查手段,办案团队最终确认:本案扣押在案的钱款,确属上游电信诈骗案件中被害人的合法被骗财产,应当发还被害人。
仓山区检察院还始终秉持高质效办案理念,坚持小案精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及财产刑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退赔被害人损失的优先级,高于没收财产、上缴国库。电诈案件中,受害群众往往遭受惨重财产损失,辛苦积攒的财物瞬间付诸东流,追赃挽损是群众最迫切、最直接的司法诉求。然而长期以来,涉案财物处置不精准、被害人损失难以追回,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办理中的普遍痛点和难点。该案虽涉案金额不大、案情并不复杂,但仓山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小案精办”。为最大限度维护受害群众合法权益,精准落实司法公正,仓山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研讨、集思汇智,统一办案意见,秉持司法严谨性和为民初心,依法规范推进案件后续整改工作,最终推动案件二审改判,将涉案扣押赃款依法优先发还被害人,真正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该案亦在福州、平潭检察机关联合举办的优秀刑事抗诉案例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奖。
个案的圆满办结,不是终点,而是规范司法、提质增效的新起点。仓山区检察院以该案为抓手,举一反三、总结提炼,将个案办理经验转化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涉案财物处置质效,切实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司法公正,从来不止于对犯罪行为的精准惩处,更藏在每一笔涉案财物的精准处置里,落在每一位群众的切身权益中。应勇检察长强调,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到最高的位置,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干警,既有雷霆万钧的力度,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让犯罪分子付出应有代价;也要有春风化雨的温度,深耕涉案财物处置、全力推进追赃挽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这,才是刑事司法应有的担当,也是检察人打通司法办案“最后一公里”的初心所在。未来,仓山区检察院将持续深耕主责主业,细化涉案财物全流程监督管理,常态化推进追赃挽损工作,以极致的司法严谨、深厚的为民情怀,办好每一起案件、守护每一份民心。(本网综合 通讯员 陈星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