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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暖 护残障无忧 集美检察以司法救助点亮助残暖心路

  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1日电 时光流转,温情相伴,全国助残日如约而至。这一天,是凝聚社会善意的重要时刻,也是传递法治温暖的关键节点,更承载着对残障群体“平等、参与、共享”的美好愿景。微光成炬,向光而行,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始终坚持以法为盾、以爱为桥,在助残护残的道路上步履不停,用检察温暖为残障群体暖心护航,书写司法为民的暖心篇章。

  凝心——以法为基,锚定助残初心

  自1990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1991年首个助残日落地,三十余载光阴流转,这一节日早已成为联结社会与残障群体的温情纽带,见证着我国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

  集美区检察院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应救必救、应救尽救”原则,将司法救助融入助残工作全过程,把法治关怀转化为联系残障群众的暖心纽带,以检察担当践行司法为民初心,让每一位残障人士都感受到法治的温暖与力量。

  汇力——协同聚力,彰显司法温情

  残障群体的权益保障,离不开全方位的司法守护。集美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机制创新为抓手,协同各方力量,让法治温度精准触达每一位残障群众。

  对内打破部门壁垒,推动司法救助关口前移,建立线索移送、快速响应机制,变“被动等案”为“主动找需”,确保涉残救助不漏一案、不拖一日。

  对外深化协作联动,联合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一体化关爱格局。针对残疾退役军人张某因案致困,集美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精准施策,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制定长期帮扶计划,以多元举措纾困解难,以检察担当守护“最可爱的人”,让退役军人感受到尊崇与温暖。

  同行——用心履职,守护平等权益

  关爱残障人士,始于尊重,见于行动,更融于履职担当。司法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连接人心的温情桥梁。集美区检察院始终将残疾人权益保障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用司法温情守护公平正义。

  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区综治中心的平台优势,集美区检察院主动排查涉残司法需求,用心用情开展法律监督、司法救助等工作,以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以温情服务守护残障群体合法权益。在残疾人俞某被伤害案办理中,集美区检察院依托集美区综治中心一站式平台,启动检调对接机制,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赔偿,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温度。

  全国助残日,不仅是一次关爱行动的集结,更是助力残障群体逐梦前行的起点。残障群体以坚韧面对生活,以乐观拥抱未来,他们的不屈与执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行。集美区检察院将继续以司法救助为笔,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涉残疾人案件,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残障群体的前行之路,为残疾人事业的“春天”增添检察温度与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