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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南平市委会副主委傅芬芳建议尽快出台福建省生物质发电绿电直连实施细则

  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30日电 1月27日至31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福州召开。福建省人大代表、民建南平市委会副主委、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傅芬芳建议,尽快出台福建省生物质发电绿电直连实施细则。

  傅芬芳表示,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绿电直连涵盖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类型,鼓励通过专用线路实现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省级层面制定实施细则提供了顶层设计和操作指引。该政策提出“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四大原则,允许民营企业参与投资,豁免新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另有规定除外),为生物质发电绿电直连提供了政策保障。

  “福建省具备生物质发电绿电直连基础条件。”傅芬芳指出,作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省份,福建生物质资源丰富,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已形成规模化发展。2025年7月,厦门市首笔生物质发电绿证交易成功达成,近27万张绿证通过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平台完成交易,标志着福建省生物质发电已实现从“电力供应”向“可交易资产”的转型,为绿电直连奠定了市场基础。同时,福建省制造业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日益迫切,出口外向型企业对绿电溯源认证的需求尤为突出,为生物质发电绿电直连提供了广阔应用场景。

  傅芬芳强调,出台生物质发电绿电直连细则是支撑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更是完善绿电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为此,傅芬芳建议尽快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牵头,出台《福建省生物质发电绿电直连实施细则》,重点明确以下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与项目条件

  一是将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等成熟生物质发电项目纳入绿电直连适用范围,支持在建项目、新建项目及因消纳受限无法并网的存量项目,履行变更手续后开展直连。

  二是明确“以荷定源”原则,要求并网型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直连负荷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提升至35%以上;限制上网电量占比不超过20%,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期间禁止反送电网。

  三是优化项目布局,原则上负荷与电源距离不超过50公里,优先支持同一设区市行政区域内的源荷对接项目,减少跨区域线路建设。

  (二)规范项目管理与审批流程

  一是简化备案程序,将生物质发电绿电直连项目纳入省级能源电力规划,明确直连线路、接入系统等按电压等级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行“一站式”备案。

  二是明确投资主体资格,允许民营企业、发电企业、负荷企业单独或合资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由源荷双方共同投资,鼓励同一投资主体统筹开发源荷项目。

  三是强化安全管理,要求项目配置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与公共电网按产权分界点明确安全责任界面。

  (三)创新交易机制与价格政策

  一是建立多元化交易模式,支持项目整体或聚合形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源与负荷非同一主体的,应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二是明确电价构成,并网型项目自发自用电量除缴纳政府性基金、交叉补贴和系统运行费外,仅按公用电网备用容量缴纳系统备用费;离网型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费,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打通绿电溯源通道,将直连项目发电量纳入绿证核发范围,实现绿电消费与碳足迹核算直接挂钩,满足企业出口认证需求。

  (四)强化配套保障与监督管理

  一是要求电网企业公平无歧视提供接入服务,优化调度运行管理,除突发安全情况外,按项目自主发用电曲线下达调度计划。

  二是建立项目退出机制,因负荷重大变化无法持续运营的,可申请变更负荷类型或转为公共电源。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项目评估,对不符合源荷匹配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责令整改,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傅芬芳表示,通过出台实施细则,预计可实现三大成效:一是提升生物质发电消纳水平,推动福建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降低企业绿色用能成本,增强出口外向型企业国际竞争力;三是完善绿色能源市场体系,为“双碳”目标落地和“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助力福建打造全国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