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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牛相撞起纠纷 罗源法院调解化干戈

  “我的牛被车撞伤了!”“我的车被牛撞坏了!”近日,在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综治中心的调解室里,车主周某和牛主人高某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牛相撞”事故,让车主周某和牛主人高某陷入纠纷。

  2025年9月一天20时许,周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罗源县国道一路段时,不慎撞上了行走在道路中央活动的母牛,造成母牛受伤及车辆局部损坏的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出具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未对该事故作出认定,仅备注牛主人承担失管的民事赔偿责任应由法院认定。周某拿到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前往罗源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通过诉讼渠道解决车辆损坏赔偿问题。

  工作人员审查时发现,周某仅持有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缺少其他必备立案材料,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于是,工作人员主动向周某释明法律规定,精准引导其前往县综治中心,通过非诉调解渠道解决纠纷,为纠纷快速化解按下“启动键”。

  案件快速流转至入驻综治中心的法官手中,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周某与高某进行调解。调解一开始,火药味十足。

  “我的车辆受损了,你要全额赔给我!”“那我的母牛被撞了,它肚子里还有牛崽,要是流产或者生出来残疾怎么办?你要赔我母牛医药费!”双方寸步不让,调解陷入僵局。

  为打破僵局,法官立刻启动“背对背”调解模式,分别对双方疏导情绪、释法说理。法官向周某明确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周某驾驶机动车未尽安全注意义务,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你作为牛主人,负有看管义务……”法官安抚高某的同时,向其说明放任牛只进入公共道路,需要承担失管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的情绪渐渐缓和,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高某赔偿周某车辆维修损失1500元。至此,这起交通事故纠纷在综治中心得以圆满化解。(罗源法院 康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