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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法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强制腾退拒不返还租赁房屋 维护胜诉方权益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八闽‘执’击·惠民安商”百日执行攻坚行动部署会精神,有效促进执行工作规范提升,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行动,成功对一起拒不返还租赁房屋的案件实施强制腾退,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权益。

  被执行人抗拒判决,拒不腾房

  被执行人薛某曾与申请执行人宫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两人并未续约,薛某长期拒不返还租赁房屋,宫某于是向晋安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薛某应立即腾退返还租赁房屋。

  进入执行程序后,晋安法院多次责令被执行人薛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明确表明拒不返还房屋且拒不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用,严重损害出租人宫某的合法权益。

  多方联动,打响百日执行攻坚第一枪

  为保障此次行动顺利开展,执行干警提前周密部署,针对被执行人薛某可能出现的抵触情绪及现场风险,制定了完善的执行预案。此外,执行干警还联合医院、专业开锁人员、仓储公司等多方社会力量,保障执行行动顺利进行。同时邀请福建日报记者全程跟进,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

  当天上午9时许,执行干警抵达现场,在申请执行人宫某和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依法开锁进入案涉房屋。两名执行干警随即对房屋内被执行人薛某滞留的相关物品进行清点登记。腾房过程中,薛某突然进入屋内,手持水果刀企图抗拒执行。现场法官与法警迅速反应,果断控制薛某,安抚其情绪并进行释法说理,有效避免事态升级。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与协调,房屋顺利腾空并当场交付给宫某。整个执行过程公开、规范、透明。

  下一步,晋安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案件、拖欠账款、打击拒执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多措并举、集中攻坚,以实际行动将法律文书上的“白纸黑字”兑现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晋安法院 陈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