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建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一起跨省拉车门盗窃案宣判

  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9日电 (曾少辉)近日,经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某、钟某某、陈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建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据悉,被告人黄某某、钟某某、陈某某因没有收入来源,决定实施拉车门盗窃,三人通过戴口罩、更换汽车虚假牌照、跨省到外地作案等方式躲避侦查。2024年10月至11月,三人先后到福建省建宁县,江西省南城县、会昌县,通过技术开锁或者砸车窗的方式盗窃七部车辆车内财物,总价值11251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三人抓获到案,并在所驾驶的车辆发现多副人皮面具、万能钥匙、破窗器、套牌等盗窃作案工具。

  经建宁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黄某某、钟某某、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技术开锁或者砸破车窗的手段盗窃车内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综合考虑黄某某等三人的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