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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自然保护地暨长江流域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工作座谈会在南平召开

  近日,福建法院自然保护地暨长江流域司法保护协作工作座谈会在南平召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福州专员办党组成员、副专员汶哲,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丽青,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魏良栋,福建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麒蛰,福建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宜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代表陈国兴、省政协委员叶芬受邀参会。

  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携手共护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走出了具有福建特色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之路。座谈会上,部分法院及相关单位就自然保护地与长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作了交流发言,并签署《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司法保护协作框架意见》《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作协议》,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进一步凝聚生态司法保护合力。

  汶哲表示,要进一步密切执法与司法的沟通交流,拓展“林长+法院院长”机制内涵,加强信息共享,畅通联络渠道,形成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强化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合力破解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的难题;要进一步发挥刑事诉讼审判中心作用,发挥裁判功能,加强会商研究,推动解决案件办理中的普遍性争议问题;要进一步探索生态修复责任承担机制,推动建立适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的新机制。

  魏良栋表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要坚持科学立法、系统保护、严格执法、项目支撑,着力构建法治化管理体系、源头化管控体系、常态化监管体系、多样性保护体系,切实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要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流域绿色转型,聚焦高水平保护、推进流域污染防治,聚焦高效能监管、推进流域严格执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流域系统治理和协同保护。

  张麒蛰表示,保护江河流域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紧密协作,强化“区域生态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在污染联防联治、司法协作、应急联动等方面深入探索创新,完善流域司法协作机制。要坚持共建共治,强化流域司法信息串联,建设流域司法管护平台,打通执法与司法的数据壁垒,提升流域治理智能化水平。要强化联合执法,聚焦流域多发性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等协作,让司法动能持续转化为生态治理效能。

  王宜美提出,要始终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深刻领会思想内涵,加强府院联动,准确把握时代要求,秉持“自然和人文兼保、保护和发展兼容、全民和集体兼顾、科研和游憩兼具”思路,坚持科学规划、科学保护、科学管理、科学监督,着力构建自然保护地协同保护、“两法”协调、情势会商、专家共享等机制,合力解决保护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筑法治、和谐、美丽、共荣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姚丽青强调,福建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自然保护地、长江流域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主动履职,加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要坚持科技赋能,推广运用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司法赔偿机制,借鉴“三协同”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加强跨域协作,密切府院联动,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长江流域司法保护的实效性。要发挥审判职能,落实最严法治,坚持守正创新,加强系统保护,奋力谱写自然保护地、长江流域司法保护新篇章。(供稿来源:南平中院 许锦艺 王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