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7月24日电(黄月)近日,连江法院与连江综治中心通过先行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合同借款纠纷,为纠纷化解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经验范本。
2013年5月29日,某银行与李某、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银行向李某发放700000元个人购置住房贷款,专项用于购买连江县某小区房产,并对借款利率、违约罚息及复利计算、保证人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房产抵押等条款作出明确规定。李某配偶陈某出具共同还款确认书,确认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某银行完成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后依约放款,但自2024年6月6日起,李某开始逾期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连江法院受理立案后,基于案件特点,迅速评估后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向原告某银行释明了先行调解省时、节费、促和等有利双方的优势,经征得某银行同意,将案件推送至县综治中心,选派金融纠纷调解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并由法官协同指导,以“法院+综治中心”联调模式开展联合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特邀调解员通过仔细查阅案卷、多次与李某及某银行电话沟通,了解双方诉求与争议焦点,同时向双方说明先行调解的优势,进一步激发当事人参与调解的积极性。法官通过明确开发商阶段性保证责任、案涉房产抵押登记等关键信息,为调解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随后,法官与特邀调解员根据各方情况,制定针对性调解方案,经过法官与调解员“双管齐下”反复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在当月月底前结清尚欠本金及利息、罚款、复利,并继续按原合同正常履约,某银行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案的圆满解决,是连江法院运用先行调解机制化解纠纷的具体实践。通过整合司法资源和基层调解力量,既降低当事人解纷成本,又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实现了法律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连江法院将持续深化先行调解机制运用,不断加强与综治中心各入驻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机制创新、拓展联动维度,努力将矛盾化解于庭前、消弭于萌芽,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