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7月2日电(吴振哲 祖可福)“这里以前晚上经常发生交通事故,走在这条路上心里总是忐忑不安……现在好了,路灯亮了,心里也踏实了。”顺昌县城南路上,居民李女士望着新安装的路灯感慨道。
近日,顺昌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龙山路、城南路附近路段,就路灯照明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这条串联医院、学校和居民区的城市“生命线”,如今被一排排路灯温柔点亮,光影中跃动着检察机关“为民司法”的初心。这是顺昌县检察院将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效能,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一个生动案例,也是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运用案件质效分析职能,发出的首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2024年11月,顺昌县检察院在分析近三年交通事故数据时发现,城南路、龙山路夜间事故率高于城区平均水平。检察官调取这两个地段相关的事故卷宗逐页溯源,发现多起事故的当事人或证人均反映事发路段存在照明不足问题。检察官联合政协委员实地走访调查,眼见路边树冠如巨伞遮蔽灯辉,锈蚀灯杆在路面投下支离破碎的光斑,百米长的照明盲区成为潜伏的“暗礁”。
路灯虽小,却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出行安全。为解决这一问题,顺昌县检察院随即启动监督程序,会同市政、交警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依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制发检察建议,并推动将整改方案纳入政协提案督办。三方明确责任分工,市政部门负责设备维护,园林中心实施绿植修剪,检察机关全程跟踪问效。
整改期间,市政部门累计投入230人次、5台工程车,完成9处重点区域补光,更换路灯72盏,修剪树木178棵。同时,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对各个路段路灯及绿植情况进行摸排,尽可能降低绿植对灯光的遮挡,及时消除市政安全隐患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路灯不仅是为居民晚间出行带来光明,守护群众心底的安全感,同时也承担着城市的亮化工程任务,提升城市公共服务的能力与形象,就像城市的眼睛一样!”县政协提案委主任郑建表示,该院"数据研判—联合监督—长效治理"的工作机制,让民生工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华灯初上,盏盏明灯不仅照亮了回家路,更映照出检察机关守护民生的责任担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