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吴良娟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金融庭收到一个来自浙江湖州的锦旗,锦旗上印有“锦旗轻扬颂正义 法官威严护民权”的字样,承载着民众对法院工作的高度认可与诚挚感谢。
原来,原告湖州某公司作为担保人,在代被告赵某某偿还金融借款债务四万余元后,依法向被告行使追偿权。本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案件标的较小,争议不大,且被告年仅27岁,年纪尚轻。
据此,法官并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认真分析双方的利益诉求,并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对原告的诉求进行梳理和解释,同时向被告阐明其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法官数天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赵某某在了解到相应的法律责任后,积极履行债务,向原告支付了代偿款项。原告也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至此,这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