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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邻居围墙盖房?强制拆除!

  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8日电(徐帆丽 詹先分)一道围墙惹来了邻里的矛盾纠纷,法院判决拆除后又拒不执行。日前,浦城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并协调辖区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到场,邀请2名县人大代表现场监督,见证执行过程。

  申请人徐某甲和被申请人徐某乙房屋左右毗邻,徐某甲房屋南向泥墙被徐某乙占用,劝阻未果遂诉至法院。浦城法院依法判处徐某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拆除搭建在徐某甲房屋南向围墙上的砖体和钢构屋顶等建筑物,并按原状恢复围墙厚度。

  判决生效后,徐某乙拒不履行义务,徐某甲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徐某乙既不主动联系法官,也不主动拆除围墙。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当天上午9时,17名执行干警来到拆除现场,在表明身份和来意后,干警们迅速拉起警戒线,设置执行区域,测量涉案围墙,执行法官指挥工人进入现场作业。

  “执行局,请报告现场执行情况。”

  “报告指挥中心,我们已抵达执行现场,准备开始拆除围墙,汇报完毕。”

  “请注意做好安全保障,规范执行。”

  执行过程中,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晓华通过“智慧执行”APP,在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视频连线执行现场,远程指挥执行行动,确保执行过程规范、有序。

  围墙拆除时,被执行人不断向执行法官提出质疑,态度强硬、言语粗暴、拒绝配合,对此,承办法官以其妨碍执行依法将其强制带离现场,随后,执行工作按照既定方案井然有序地开展。

  经过近一天时间的忙碌,涉案围墙被顺利拆除,并按原状恢复围墙。至此,这起邻里之间的排除妨害案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是当事人权益实现的最后一道防线,如何让法律文书上的“纸面权益”变成当事人的实际获益,是司法实效性的根本体现。下一步,浦城法院将继续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全力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以实际行动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法官提醒:法院生效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相关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被执行人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置法院判决于不顾,态度蛮横,气焰嚣张,抗拒执行,是典型的逃避执行、对抗执行的行为,法院将采取严厉的措施予以打击。在此,告诫广大被执行人,逃避、抗拒执行除了会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外,还可能被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者,会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切莫以身试法,受牢狱之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