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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高富帅”化身网络“暖男” 骗财骗色终获刑

  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7日电(陈其乐)恋爱道路千万条,防范诈骗第一条,相处目的不单纯,留下亲人两行泪。日前,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曾某某利用虚假恋爱关系骗取多名女性钱款共计112万元,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

  2018年至2021年9月间,被告人曾某某以离异妇女和独居的年轻妇女为诱骗对象,在抖音发布年轻男子靓照、豪车、豪宅等视频,伪装成打扮时尚、出手阔绰的“成功人士”,通过虚假关心、甜言蜜语等手段取得多名被害人的信任,并很快与她们建立了“恋爱关系”。被害人“上钩”后,曾某某谎称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承包工地急需支付工资、投资股票、购置房产等,多次诱骗被害人交付钱款,共计骗取被害人钱款112万元,以上钱款均被曾某某用于购置豪车以及奢侈品消费等。2022年3月,曾某某在某足浴店消费时被民警当场抓获。被抓获后,曾某某退回违法所得18万余元,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曾某某多次诈骗,应酌情从重处罚;曾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接受处罚,可从轻处罚;曾某某赔偿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诈骗犯罪的套路形形色色、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被告人曾某某利用被害人情感心理上的空缺,嘘寒问暖建立恋爱关系博取信任,致使多名被害人频繁“掏钱包”,网络交友存在诸多安全风险,网民朋友切记要增强自我安全保护和防范意识,避免人财两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