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31日电(傅秀连 吴诗园)近年来,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尤溪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围绕强化涉老权益保障、持续优化涉老服务、提高涉老普法实效等方面,积极探索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司法新路径,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联动护“夕阳”
“感谢法官跑那么远过来开庭为我解决困难,我终于能享受国家的补助了!”年迈的陈某远激动地说。
原来,身患残疾的陈某远因名下有“挂靠子女”而无法按政策享受国家补助,了解情况后,尤溪法院干警考虑到陈某远年迈且出行不便,便立即组织前往西城镇湆头村巡回审理该案。陈某远与其养子之间“名存实亡”的收养关系被依法解除后,民政部门和村委会随即开始为陈某远办理后续救助事宜。
2023年7月7日,尤溪法院与县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涉诉事实困难老人司法保护和救助的意见》,成立涉诉事实困难老人诉讼服务协调小组,落实事实困难老人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健全涉诉事实困难老人情况通报和服务准则,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会商涉诉困难老人救助中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改进、健全、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延伸涉诉困难老人诉讼服务的覆盖面。
尤溪法院充分发挥涉诉事实困难老人司法保护和救助机制的作用,2022年以来,通过司法判决解除收养关系或确认收养关系不成立13案13人,其中5名老人被纳入低保、8名老人接受特困供养,为困难老人撑起了法治“幸福伞”,相关工作成效先后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头版、学习强国等平台刊载。
服务解“银忧”
“谢谢法官帮忙,如果是自己准备材料,不知还需要跑多少趟才能立上案!”司法服务站里,60余岁的老陈笑着说。
原来,老陈的儿女因在外打工,无法前来帮助父亲整理立案所需材料,导致内容不全。尤溪法院干警了解情况后,引导老陈办理了立案手续。
近年来,针对涉老案件纠纷的当事人普遍存在子女不在身边、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等问题,尤溪法院积极探索实践,与县民政局共同设立“老年人司法服务站”,为老年人量身打造“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配备无障碍诉讼设施,建立完善的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
“老年人司法服务站”启用以来,共为老年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法律咨询等25人次,开展巡回审理3次,有效发挥了司法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中的引领作用,用司法的温度守护“夕阳红”。
普法护“晚晴”
“看来免费的鸡蛋不能随便领呀…这些骗局都是冲着咱们这些老年人来的。”社区居民王大爷在听了尤溪法院干警的反诈宣讲后若有所思地说。
近年来,为增强广大老年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尤溪法院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精选赡养、继承等典型涉老案件,深刻剖析老年人上当受骗典型案例,利用春节、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乡村、社区以案释法。2023年来,共举办法治讲座7场,送法进乡村14次;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涉老年人权益保护文章17篇。
下一步,尤溪法院将继续聚焦老年人群体的司法需求,在优化诉讼服务、强化权益保障、加强法治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让老年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