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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曝光2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案例一

  【案件】

  金井镇某酒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被行政处罚

  【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8日,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酒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消控室主机有多处障碍点,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该酒店罚款人民币1.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案件】

  金井镇某水洗厂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行政处罚

  【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9日,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水洗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厂污水池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及《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该水洗厂作出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