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11日电(黄朝钟)“警察叔叔,小乌龟是外公给我买的礼物,它不会咬人的,我想把它带回厦门去”,5月11日一名小男孩携带活的小乌龟来长汀南站乘车,面对警察的劝阻,小男孩一边哭着一边解释道。最后,在民警的帮助下,小男孩通过快递将小乌龟送回了厦门。
经了解,原来小男孩姓刘,厦门人,来长汀看望外公的时候,外公买了一个乌龟相送,因为家属不知道不能随身携带乌龟坐车,所以带了乌龟来长汀南站乘车。
铁路民警提醒,根据《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规定,乌龟等活动物属于禁止随身携带物品,不能随身携带乘坐火车,旅客朋友在乘车前要提前了解掌握相关规定,以免不必要麻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