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9日电( 陈章清 林芳)无证贩卖烟草,多大点事儿?殊不知,他们已经踏上了犯罪的不归路!近日,福清法院就审结了这么一起非法经营罪案件。
2021年8月份左右,魏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由他人提供多种品牌卷烟,通过自己的微信加价出售,从中牟利。至2022年6月份,魏某某销售金额达16余万元,从中获利70O0元。
2022年6月6日,公安民警在魏某某家中将其抓获,现场查扣到多种品牌卷烟共计13条。
魏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经营数额达16余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魏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没收从魏某某处查扣到的涉案卷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