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28日电( 林圣)为忠实履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使命,2022年以来,长乐区检察院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持续拓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从民生热点问题入手,打造党建新品牌“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民生”,不断推动党的建设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度融合,坚持精准监督,能动履职,努力实现以检察监督服务地方生态发展大局。
聚焦中心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在区生态环境局设立检察院驻环委办检察联络室,针对重点污染企业污水排放、水源地保护、美丽海湾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今年共开展联合调查行动5次,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份,有效促进检察监督和统筹协调作用发挥;重视生态修复工作,督促涉案当事人采用回植、缴纳生态修复金、保证金等形式恢复造成的生态损失,追赃挽损30万余元。
三级联动 强化湿地保护力度
在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全省检察机关“湿地生态公益检察保护实践基地”,依托两级院驻闽江河口湿地检察联络室开展检察监督工作,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措施10条联合十余个部门开展公益保护、联合打击,重点清理“违法养殖、非法捕捞、捕猎鸟类”等突出问题,减少湿地自然保护区内人为活动干扰,助力湿地申遗工作。
科技赋能 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配合福州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报送的“道路扬尘污染类案监督模型”被福建省院推送最高检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监督模型竞赛;深入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新理念,对接区河长办“智慧水利平台”及区环委办“智慧湾滩”平台。通过调看巡河巡滩事件、监控视频、事件记录、查处情况等,及早发现涉及生态环境的问题线索,实现以我管促都管的目的。
两法衔接 构建法治引领模式
与区文旅局签订协作机制,从对口联系、公益诉讼线索移送、人才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针对游泳场馆水质监测不达标、未配足安全员、酒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饮酒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公开送达检察建议9份,召开诉前圆桌会议,推动职能部门启动专项整治,涉案场所签订合法经营承诺书,以法治思维推进辖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贴近焦点 守护 “舌尖上的安全”
积极参与民生领域社会治理,针对辖区内部分药店违反处方药管理规定售卖处方药氢溴酸右美沙芬类制剂的问题,办理了全市首例违规销售处方药氢溴酸右美沙芬制剂公益诉讼案例,督促市场监督局在全区18个乡镇启动处方药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省电视台根据检察建议线索全面追踪报道,推动福、厦、泉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肩负着新时代所赋予的保护人民公益的神圣使命,长乐区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切实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成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通过一件件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可感受的具体司法成果,打造党建新品牌,诠释了检察人的新担当新作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