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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检察院做优诉源治理的刑事检察篇章

  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28日电(庄璐)今年以来,福建省惠安县检察院坚持推进诉源治理,以检察“质量建设年”为契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做优做细刑事检察篇章。

  用活新时代“枫桥经验”

  “感谢检察机关促成我们两家握手言和,也为我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我会好好珍惜机会,让和谐的邻里关系从我做起!”接过不起诉决定书的阿郭、阿义诚恳地说道。

  阿郭、阿义共同居住在沿海某乡镇,本是近邻的两家人,却因养鸡场所的界限划分问题而引发口角。这天阿义的家人阿坚情急之下先动了手,一拳打在阿郭的耳朵上,阿郭愤愤不平进行反击,在场的人赶紧将双方劝离。当晚,得知此事的阿义带着阿坚等十几个家属又到阿郭家里讨要说法,双方从争吵升级为打架,阿义将阿郭的眼眶打成骨折,混战之中阿郭还手造成阿坚肋骨骨折。经鉴定,阿郭、阿坚的伤情均为轻伤二级。

  受理该案后,检察官不仅将目光聚焦于卷宗审查,也实地走访了解涉案家庭的情况,在情理法的交融中释放了司法善意。一方面通过村委会促成双方达成土地纠纷的处理方案,从实质上化解矛盾,解开心结、消弭积怨,一方面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后作出拟不起诉决定,向涉案人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疏导涉案人认罪认罚,帮助涉案人卸下思想包袱,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为了将公平正义浸润在每个办案细节中,该院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态度构建“阶梯式”释法说理机制,对于轻微刑事案件、涉民营企业案件,做到“能调尽调”,促成当事人案结事了人和。对于拟不捕不诉案件,根据案情的复杂性、影响面,分别采取书面、当面听取意见和公开听证的方式,树立检察公信力,提升办案决定的接受度。在公开宣告中,采取“公开训诫+法治教育”的形式,由(村)居委会人员、当事人家属等共同见证对被不起诉人的公开训诫,形成共同监督的帮教效果。

  用好检警协作平台

  从定纷止争走向少诉无讼,也是惠安县检察院开展诉源治理的价值追求。

  该院与辖区内公安机关共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行检察官轮驻办案场所,全程实时衔接监督协作、案件咨询和反馈落实工作。建立侦查监督工作台账,与公安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进办案数据共享以突破信息壁垒,对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实地督导整改。从严把好案件质量关,双向协同总结分析类案规律,找准侦查过程中罪名适用、程序规范等疑点难点,确保侦查方向正确、搜集证据及时,从核心证据、量刑预估加强对案件繁简分流的识别。以降低案件比为出发点,以检察官亲历性审查为着眼点,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为贯彻检察新理念,该院还与公安机关会签《贯彻落实“少拘慎押、少捕慎诉”政策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类案提捕标准、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条件。根据罪名、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程度等梳理出4类情形,达到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的要求,自愿认罪认罚的,公安机关可直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在刑拘后24小时内变更强制措施,不向检察机关提请审查逮捕,待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审查起诉。自该意见实施以来,该院的审前羁押率为32.8%,环比下降25.6%,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上升11%、10.5%。

  用足“刑行”衔接机制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公安机关对我的处罚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我今后会改掉酗酒的坏毛病,不让家人担忧、不造成社会隐患。”被吊销驾驶证的阿忠做出忏悔。

  某日阿忠骑着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着村道前往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灵敏的工作人员嗅到了阿忠身上的酒味,当场对阿忠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呼气值达到91mg/100ml,随即在医务人员的协助下对阿忠提取血样送检。经检测,阿忠的血样中检出乙醇浓度为87mg/100ml,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超过醉酒标准。

  考虑到阿忠驾驶有牌证的机动车上路,尚不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对其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向公安机关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的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发出《检察意见书》,督促公安机关对阿忠危险驾驶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免于刑事追究并不等同于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容忍。在依法行使不起诉裁量权的同时,惠安县检察院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完善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对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及时跟进相关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进程并要求及时反馈,确保执法高效到位,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实现预防违法犯罪的警示教育目的。

  今后,惠安县检察院将以刑事检察工作为切入口,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用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社会诉源治理贡献检察智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