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27日电(何丽敏)随着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网络电商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逐渐增多,网店和实体店均应受法律约束,经营者对自己销售的产品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负有注意义务,一旦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H公司发现被告林某某在网上经营的店铺中有关于H公司品牌鞋的销售,但H公司确认林某某销售的鞋并非H公司或其授权企业生产的产品,H公司认为林某某未经许可,擅自销售有其注册商标的鞋的行为,侵害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林某某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计20万元。
掌握这一情况后,洛江法院法官释法说理和细心解答,被告林某某认识到自己侵权并表示愿意赔偿原告H公司损失,请求法院组织双方对赔偿金额进行调解,承办人考虑到林某某在外地且需照顾年幼的孩子无法到庭,遂组织双方进行网上调解,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支付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像这样的“云调解”不止这一次,为高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洛江法院法官充分运用云送达、微信送达、线上调解、线上开庭等线上方式,全面开启了网上诉讼服务,“云办公”不停歇,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
下阶段,洛江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新路径,借助智慧法院的优势,进一步推进各项诉讼服务与“互联网+”相结合,不断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