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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多部门联合推行“道安劝导令”

  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27日电 近日,5名“醉驾”缓刑考验期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到沙县区金三角红绿灯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社区矫正人员“现身说法”引导群众文明出行。据悉,日前,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执行“道安劝导令”的意见(试行)》,要求法院向符合条件的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发出《文明交通劝导令》,责令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并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不少于50份,并将道安劝导公益活动作为缓刑人员矫正工作的重要内容。交通安全劝导活动由交警大队或乡镇派出所具体执行,检察院对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确保公益活动高质量开展。

  此次“道安劝导令”指引的出台,正是司法机关为持续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所做出的共同努力,让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的社区矫正对象换位思考方式强化对醉驾、交通肇事行为违法性和危险性的认识,形成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典型示范效应,促进群众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有效提升,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