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15日电(张宏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宋慈法律文化与检察工作的融合,日前,建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二季第一期“请党放心、强检有我”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第一党支部
《刘某某非法狩猎罪案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汇报人:张和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生态案件中坚持党的领导,就需要办案人员积极能动履职,既要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同时要创新举措,为党委建言献策,服务地方发展。
第二党支部
《叶某某危险驾驶、伪造身份证件案》
汇报人:蔡艳敏
“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一个案件的正确与否,关系到当事人的点点滴滴。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更应当谨小慎微,通过揭开犯罪的面纱,查明事实的真相,给犯罪者惩处,还无辜者清白。
第三党支部
《案管部门对王某某危险驾驶裁判结果审查流程监控案》
汇报人:张宏麟
案管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和业务数据的“总管”,掌握着全院的数据和法律文书,在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中有着独特的优势。当前检察一体化逐步推进过程中,应当有效发挥案管的作用,推进法律监督更上新台阶。
最后,建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典型案例评选领导小组组长陈辉同志,代表领导小组对本期案例进行点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