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偷猪贼”潜逃多年 终落网获刑

  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24日电(郑晓静、林文森)一男子于数年前伙同他人多次偷猪倒卖,案发后该男子潜逃多年,终于2021年9月被抓获归案。近日,经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间,被告人李某和4名同伴(这4人均已判决)为快速获取钱财,干起了偷猪倒卖的勾当。他们以位置较为偏僻的养猪场为目标,经踩点后,于凌晨时分到养猪场内,用布袋把猪套住再搬到面包车上拉走,然后将偷到的猪倒卖以获取钱财。经查,被告人李某和4名同伴多次作案,共盗走小猪184头,中猪104头,价值合计人民币155625元。该案于2011年3月23日立案侦查后,李某便一直潜逃,直至2021年9月23日方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合计人民币15562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论偷窃的是物品或是动物、价值几何,均属盗窃行为,需要负法律责任,请勿以身试法,悔恨终身。(完)